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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单位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文件
中石化协会发(2009)131号
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
行业重点单位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联系(直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部署的行业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为国家制定和调整相关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建设和完善石油和化工行业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石化协会”)决定进一步推动行业网络直报工作,全面建成围绕重点石油和化工产品的重点企业网络直报和行业信息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体系和内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调度联系企业运行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09]86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生产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制[2007]64号)要求,石化协会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网络直报工作,以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构建行业网络直报和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服务体系。 重点产品:上下游关联度大、市场关注度高的约150种石油和化工产品。 重点企业:本企业生产的重点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1%以上或占所在省(市)市场份额10%以上。至2011年,平均每种重点产品达到占国内市场份额75%以上,企业总数量约3000家。 直报指标:产品产量、销量、库存、进出口量值、原材料购进价格、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现期货市场价格、企业经济效益、装置开工率、拟建在建项目、产能、能源及原材料单耗、企业综合能耗等统计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 具体指标范围、指标解释、报表格式、报表周期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行业统计制度为准。 二、工作平台和功能 为了有效地推动行业网络直报工作,增强面向重点联系(直报)单位信息服务功能,石化协会对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了改版。全新改版的网络直报系统平台,完全兼容国家统计局各种报表系统,具有智能汇总、信息交换、数据共享等服务新功能,操作简单,使用便捷;同时,依据企业所报产品种类、指标内容以及实际填报情况,提供定期(月度、季度、年度)的全行业的该品种产量、销量、库存、产能、价格、效益、进出口量值等监测报告,为重点联系(直报)单位及时掌握相关情况、推进生产经营作好指导服务。 三、工作组织与安排 石化协会信息与市场部负责行业网络直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行业统计制度的制定和向国家统计局申请备案。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负责网络直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安排,负责网络直报系统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工作组织和交流方式以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和热点产品专题分析研讨会为主。具体计划由发展中心安排并通知。 经研究,定于2009年7月22日,召开重点联系(直报)企业工作培训会,地点:大连。具体地点和会务安排由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国家部委有关石油和行业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部署; 2、介绍协会关于建立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及网络直报工作方案; 3、交流协会面向行业、面向企业开展综合信息服务的总体规划; 4、重点企业统计工作经验交流; 5、重点企业现场联网上机操作培训。 参加人员:重点企业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人员,省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人。 会务及培训费标准:1200元/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885197传真:84885022联系人:常懿、李海洋 报名电话:010-64717605传真:64758050联系人:奉国清 网址:www.cpcia.org.cn
附件1:石油和化工重点产品范围(略)
附件2:全国石油和化工重点联系(直报)单位名单(500家)(略)
附件3:
会议回执表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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